农业农村部:推动合作社信用合作、供销合作、生产合作“三位一体”综合业务发展

日期:2019/6/19   发布者:农商互动 浏览:20896 复制

  2018年7月11日,在答复人大代表余必丽关于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脱贫攻坚中作用的建议时,农业农村部如此说道——


  "当前我国农民合作社蓬勃发展。截至2018年6月末,全国依法登记的农民合作社达到210.2万家,实有入社农户突破1亿,约占全国农户总数的48.3%。农民合作社已经成为重要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现代农业建设的中坚力量,在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推动乡村振兴、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促进农民增收致富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突出。"

  为了解决合作社普遍规模小、数量少、资金匮乏、人才不足等问题,农业农村部提出了四条解决办法。一是加大对贫困地区合作社资金扶持力度;二是加大对合作社的技术培训及指导;三是鼓励大学生、返乡农民工等创建合作社;四是支持新型合作和融合发展。

  关于第一条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农业农村部讲了三点:一是加大扶持力度;二是创新扶持方式;三就是关于信用合作。函中明确提出“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多个中央有关文件的明确要求。”

  在第四条关于支持新型合作和融合发展里农业农村部如是说道——

  创新发展农民合作社,需要不断提升合作层次、合作内容和合作方式。2017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要积极发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中办国办下发的《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进一步强调,要促进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合发展,培育和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我部促进企业、合作社、农户融合发展,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原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联合出台了《关于促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的指导意见》,引导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分工协作为前提,以规模经营为依托,以利益联结为纽带组建一体化农业经营组织联盟。目前,全国11个省份已制定出台了专门政策措施,部分省份开展了省级示范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创建活动。2018年3月,我部联合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中国农业银行印发了《关于开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支持政策创新试点工作的通知》,选择部分省份在财政、金融支持政策上开展试点探索。我部支持合作社创新合作机制,将“三位一体”综合业务合作作为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农民合作社)项目支持内容。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总结推广浙江等地开展“三位一体”综合合作业务的经验做法,逐步搭建农民(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等为农服务的综合平台和共建共享的有效载体,为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综合服务。下一步,我部将继续探索合作社创新融合新模式,推动农业产业联合体、合作社信用合作、供销合作、生产合作“三位一体”综合业务等模式发展,提高合作社综合合作能力和服务带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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